天津市法制心理学会成立于1984年8月,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查增禄,秘书长林秉贤。现任理事会为第九届理事会,理事会领导机构由6人组成。会长兼党支部书记李晖,秘书长杨红菊。个人会员276人,团体会员38个。
学会成立以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法制观念,弘扬法制文明、法制精神。在全民心理健康,促进法律科学和心理科学的普及与发展,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在实践中推进法律制度的建设、改革和完善,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等方面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
学会定期举办不同类型的研讨会、报告会、座谈等,以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为重点,内容涉及和谐社会建设、心理疏导、法治建设等方面,如“和谐社会与心理健康”“生态文明视域下的职业教育与法律心理”“实行心理咨询与服务工作的专业化、学科化”“新时代·社会心理服务”“坚持法律心理学方向,为大众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巩固社会价值观共识,预防与化解社会矛盾——职业教育和法制心理的使命”“新时期社会心理服务的实践与探索研讨会”等,形成有法律心理学特色的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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