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格尔法哲学与近代自然法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批判到重构的过程,批判的是近代自然法以契约形式建立国家的经验化或主观化处理方式,重构的是从意志自由的立法能力来构建国家伦理,从而为近代自然法传统寻求更为科学的正当性基础,其实质是对近代自然法学说的真正完成,进而成为最完备的自然法。在黑格尔那里,意志自由的理性化进程就是它的制度化过程,也是将个人自由纳入普遍伦理的辩证运动过程,最终发展出一套兼具实体性自由的国家学说。黑格尔的法哲学并没有抛弃近代的自然法传统,而是将其转换为自由意志辩证运动所展现的法之理念的自我实现过程。
【关键词】
【作者】马成昌 赵丽君
【作者单位】
【中图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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