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功
刘学
张志红
不断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刘学
高效能治理是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全面建设高效能治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必须坚持以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基础,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始终坚持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天津坚持把系统观念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方法论,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群众关切的问题,推进了许多固本培元、守正创新的工作,办了一些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大事,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在新的征程上实现高效能治理,必须坚定不移地用系统观念统筹大局,以前瞻性思考树立高效能治理之“志”,以全局性谋划筑牢高效能治理之“智”,以战略性布局打造高效能治理之“制”,以整体性推进实现高效能治理之“治”,更好地回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现实之问和把发展安全保障好的人民之问。
不断完善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和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效衔接的治理体系。天津是一座超大型城市,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不断创新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积极探索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和城市治理的体系化建设,以“城市之治”助力“天津之治”。面对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新要求,我们应秉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有针对性地部署具有牵引性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加快提升城市能级,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在实战中发现问题、查找短板,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以三大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障天津的高质量发展。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在党的领导下,国家、政府、社会、个体等多元治理主体,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是我国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现实需要。面对天津发展“四期叠加”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用系统思维推进治理现代化。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天津实践,持续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权责向基层下放、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志红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优化城乡治理结构、提升市域治理效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一流样板。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高水平的整体治理是超大城市治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只有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横向构建起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好善治指挥链,才能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是促进社会治理制度系统集成的全面深度改革。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在市域社会治理的“统筹”“系统”“联动”“集成”上彰显全面改革力量,构建起跨层级、跨城乡、跨区域、跨部门的都市区社会治理共同体。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效能的着力点。后疫情时代,应把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和风险观念贯穿到社会治理的全周期。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市域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把风险化解在早在小。超大城市更应在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等方面增强风险捕捉的敏感性,优化风险预防反应机制,以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科技先进性。加强智能化治理手段的应用,采用先进的数字治理工具,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决策科学化和风险防范高效集约化。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平台优化,完善大数据管理体制,以数据安全建设促进数据共享共用,构建简洁敏捷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增强市级智慧平台统筹建设,以数据流程优化治理过程,做好“一网统管、一网通办”,通过智能化手段增强场景管理的标准化和高效化,真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能。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促进社会治理工具的迭代更新。自治、法治和德治是传统的社会治理工具,在新时代治理变革中被赋予了融合发展的新要求。“自治强基”重在能够精准对接群众所需所盼,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法治保障”关键不仅要制定接地气、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还要健全行政执法“综合体”,增强“依法治市”的制度保障和实践支撑;“德治教化”是实现市域“善治”的重要基石,为市域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免疫力。这些传统治理工具的融合叠加,突破了单向度发展的局限性,在实质上构建了“让社会转起来”的内在良性循环,实现从“有序参与”到“有序治理”的高效转变。
实现高效能治理新提升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刘培功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高效能治理新提升。这是立足天津之“特”、天津之“责”,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高效能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和中国政治制度运行的内在逻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法治是实现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法治对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提升党治国理政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着力提升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实现高效能治理的必然要求。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尤为重要。要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底线思维、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全面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为构建大安全格局贡献力量。切实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科学研判“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是实现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方式。持续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治理服务体系。加强系统治理,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依法治理,把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贯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综合治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相统一;加强源头治理,实现矛盾关口前移,做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段控制、前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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